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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刑拘!

高新警事 2024-03-03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被称为“悬在头顶上的剑”

危害极大,防不胜防

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高新公安向媒体通报一起案件一小区业主廖某因一楼餐馆经营时的噪音与店主产生纠纷故意将两个长约45公分的钢制扳手一个不锈钢的锅盖还有两个塑料桶从楼上抛到餐馆前幸而无人受伤




目前,餐馆噪音由城管部门处理廖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刑拘



此前多次发生因高空抛物而被抓的案件

却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

今天我们再来提醒一下大家


高空抛物如一颗“定时炸弹”

轻则造成财产损失

重则危及他人生命


从2021年3月1日起,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已正式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中明确规定: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大家引以为戒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END




来    源:南昌高新公安

审核:李佳  图文: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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